、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按照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和申报年度基建计划,提请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
3、负责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或审核手续。
4、协助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等采购工作,草拟合同条款并履行报审手续。
5、负责设计任务书编制、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设计管理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环保控制,合同、信息和文明施工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做好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9、协助学校审计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协助学校财务部门做好工程财务决算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和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竣工图等)工作。
12、负责编制项目建设工作总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成后绩效评价工作。jbo竞博入口